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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漫长的医学发展史中,创新驱动着每一次变革。静观今日之世界,新旧动能转换加速,各行各业都在发生深刻的改变。疫情肆虐之下,医学创新及转化不仅尤显重要,且已形成浪潮。

  据观研天下统计,2020年全国三甲医院授权专利总数达88453件,同比增长76.1%。正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副院长宋纯理在接受健康界专访时所言,「医学创新的天地无比广阔,医院拥有科研院所、企业所不具备的丰富的疾病资源和现实需求,「春江水暖鸭先知」,医疗中碰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都是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牵引。医院应该是比高校创新因子更为活跃的场所,现在正是医学创新及转化的黄金时代。」

  作为医学创新及转化的重要主体,医生和医疗机构在这场浪潮下的生态是我们的关注重点。目前医学创新转化已经在制度设计、组织结构以及合作模式等方面,进入无人区,亟待出现新的创新转化框架。

  鉴于此,健康界联合中国医学创新联盟特别策划推出专题文章,旨在聚焦医学创新转化链条中的痛点问题,以期唤起各利益相关者的讨论与关注,推动各方在协作模式、利益联结、行业自律、监管创新等方面持续前行。

  在此之前,夏敏于2005年进入安徽省立医院工作,在外科轮转3年后,于2008年定科在科。工作之余,他对日常使用的医疗器械会做针对性改良,包括护理器械、的气道管理工具等,也为部分改良设计申请了专利。

  彼时,我国的外科技术、器械已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但技术、器械的发展相对来说比较滞后。以困难气管插管术为例,医生甚至需要跪地操作。

  在夏敏看来,只有医生最了解医生需要什么,病人需要什么,临床上的痛点问题有哪些,「你让别人去改(器械),他不知道要怎么改。」

  这是夏敏创新创业的初心,但创业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即便已经拥有多项专利,要将专利转化为产品(样品),再将产品转化为商品,也并非易事。夏敏坦言,这一路上掉了太多的「坑」。

  早在2012年,夏敏便申请了一项名为「弱刺激仿生型口咽通气道」的专利。该专利结合口咽解剖特点对传统产品进行重新设计,可减少插管时对患者的损伤和刺激。

  夏敏认为,这项装置非常值得在临床上推广使用,故而图纸一画出来,就早早去申请了专利,完全没有考虑产品所涉及到的不规则的管芯能否大批量生产。

  事实证明,果然不可以。尽管在做样品模型时,应用3D打印技术,的确可以打印出复杂的管腔形态,但要大规模生产,还是传统的模具加工方式更为经济、可行。

  只能改图纸。通过跟模具厂的师傅反复讨论、修改,最后出来一版可以实现生产的设计图,但这一版跟夏敏最初申请专利的那一版已经相差甚远,原有的专利权无法保护当前的产品设计。

  夏敏只好再去重新申请专利,但又碰到了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谓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获得公开。

  夏敏的情况恰恰就属于「丧失新颖性」,因为之前已经申请过专利,该技术属于公开技术,无法再申请专利。

  怎么办?不申请专利肯定不行。夏敏只有通过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专利审查员反复沟通,最终他还是拿到了「新」专利权,但宝贵的5年时间已经过去了。

  众所周知,我国高中生若被医学院录取,需要经历「5+3+X」(即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至4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之后,才能成为一名医生。在这至少8年的学医历程里,并不涉及工程学、材料学等其他学科。

  「我们第一个产品一共做了6套模具,前面5套都不能用。」夏敏说,模具师傅是根据产品结构去设计模具的,但他并不知道哪些地方需要软一点,哪些地方需要硬一点,哪些地方不能有毛刺,这些都是临床医生才会了解的,所以做出来的模具产品达不到与相结合的要求。

  如何跨过这道「医工结合」的关口,成为夏敏面临的又一道难题。当时,他并不知道还有一种职业叫「机械工程师」,可以找他们帮助解决这样的问题。他只好选择自学模具知识,然后再去跟师傅沟通,怎么开模,怎么分型,前模怎么放,后模怎么放……

  夏敏向健康界坦言,这是医生做医疗创新成果转化的难点之一。「如果你自己没有这(工科)方面的知识基础,一点都没有的话,其实很难去做成一个医疗产品。」

  就是在反复的沟通、修改、重制模具之中,不仅时间流失掉了,金钱也是,单是这几套小模具就花费了夏敏几十万元。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风险程度低,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中度风险)、第三类(较高风险)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当时我们这款产品依据法规规定,既可以进行一类医疗器械申报,也可以进行二类医疗器械申报,为了缩短产品上市周期,我们就申报了一类医疗器械。」夏敏说。

  现阶段,我国医疗机构对于医疗器械的价格管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植(置)入类医疗器械和少数特殊材料,允许在医疗服务项目外单独向患者收费;二是低值卫生材料,作为医疗服务成本的一部分,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中打包收费,不单独计价。

  很明显,夏敏申报为一类医疗器械的产品采用第二种方式管理。不单独计价,也就无法向患者收费。对于医院而言,只能算作科室成本采购,这就导致产品很难打开市场。

  事后夏敏反思,假如早在产品设计之初,就能够做一些市场调研、评估,那么是可以避免这种棘手情况的。

  「比如我们这个产品既可以叫「口咽通气道」,也可以叫「气管插管固定器」,叫哪个名字更好一些,更有利于后面的市场销售,需要前期就做好评估。」

  对于医疗创新创业而言,仅仅做到医工结合还不行,还得结合「商业」。「不仅要考虑产品设计,也要考虑企业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甚至医保支付方式。」夏敏对此深有体会。

  早在2009年,欧阳晨曦还在武汉协和医院工作时,便成立了一家生物技术公司。2014年公司研发的产品「小口径人造血管」实现批量生产,紧接着在2015年获得投资机构「加持」,拿到了2000万元的A轮融资。同年,欧阳晨曦调任阜外医院,医师职责之外,还兼任阜外医院成果转化中心副主任,负责医院的成果转化工作。

  在外界看起来,欧阳晨曦的创业经历顺风顺水,但在接受健康界专访时,他却称「医生创业有倾家荡产的风险」。

  「科研做失败了,国家不会逼你退钱(科研基金),也不会有人逼你去卖房子还钱,但是做企业,很可能投进去的钱彻底「打水漂」了。」欧阳晨曦说。

  尽管近年来,国家为了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尤其是2018年银保监会提出初步考虑对民营企业的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3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占新增公司类的比例不低于50%)。但在现实中,仍然存在部分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现象。

  「你先还了这笔钱,马上就可以再贷出来」是银行信贷员的常用话术。创业者在听完这句话后,部分会选择从小贷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等类金融机构,以及民间融资等借用过桥资金以新还旧,而这笔借款的年化利率通常极高,部分甚至达30%以上。

  「后续如果银行不给你续贷,你欠高利贷的钱怎么还?」欧阳晨曦强调,医生创业时一定要避免掉入这种融资陷阱,「很危险。」

  作为我国外科泰斗裘法祖院士的关门,前期有很长一段时间,欧阳晨曦的关注重心都放在「科研」上。

  2003年,欧阳晨曦从德国留学归国,到武汉协和医院血管外科工作后,他便将「人造血管」选定为自己的科研方向。

  人造血管可用于多种血管疾病的治疗,当某部位血管出现老化、栓塞或破损等情况,不能正常供血时,可对其进行切除并用人造血管置换。早在20世纪50年代,人造血管便已研制成功,并获得临床应用,到21世纪初,直径大于6毫米的人造血管已普及,但小于6毫米的小口径血管的研制仍然是国际难题。

  2008年,欧阳晨曦团队研发的小口径人造血管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就是在这时,欧阳晨曦慢慢感觉到:科研做到「头」了,但同时他也发现:即便科研做到「头」了,产业化成绩仍然是零,因为实验室的发明创造不可能直接应用到人身上。

  当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把引进海外科技人才作为谋求发展、促进创新驱动的重要举措,支持政策陆续出台。例如,广东省于2009年启动「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计划」,对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资助最高金额1亿元;江苏省、地两级政府每年计划引才专项资金累计达50亿元。

  在科研院所的领导看来,产业化道路完全背离了学者道路、医者道路。「体制内的医生怎么能从商呢?」这是当时的普遍思维定势。

  不过,让欧阳晨曦感到庆幸的是,由于获得了政府的资助,故而医院方面虽然没有对其创业表示支持,但也没有强烈反对。

  2015年,我国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法》;2016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颁布,从而形成了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

  之后一系列支持医疗创新成果转化政策的出台,让医生创新创业获得了「国家、部委、地方、医疗机构」的「四级联动」支持。

  这种讨论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技术上的,一种是伦理上的。前者涉及「如何作价入股」的实操问题,后者则聚焦「医生处方权与收益权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

  2016年,原国家卫计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等有关单位要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对职务科技成果完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对职务科技成果完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2) 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

  文件出台之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纷纷出台了院内成果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项目团队的奖励比例均在80%以上,包括现金奖励和股权奖励。

  「根据规定,医院不能持股,医院也不敢放权来赋予科研人员代持股,因为牵涉到国有资产流失等一系列问题。」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科研部主任郭华在接受健康界专访时说道。

  据郭华介绍,目前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主要有3种:1)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2)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3)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湘雅医院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接近3亿元,所有项目中没有一项采用「作价入股」的方式。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副院长宋纯理也向健康界透露,截止目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成果转让146项,协议金额接近2亿元,全部是以转让或许可的非股权收益方式进行转化。

  「从保护科技创新来讲,相比起一次性转移转化成果,当然还是(科研人员)自己成立公司更好,更细水长流。」宋纯理说,只是现在「硬」的政策是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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